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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未報勘驗先行動工鑑定 - 財團法人聯合營建發展基金會
《未報勘驗先行施工鑑定收費標準》 未報勘驗先行施工鑑定收費可依下式計算,但個案最低繳交基金會事業費為新台幣陸仟柒佰伍拾元整 (鑑定費肆萬伍仟元),且全數鑑定費用應由基金會代收,其計算公式(參考建議)如下:
- 服務項目:使照前未報勘驗鑑定 - 瑞成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
營造業法規定建築物施工單位應依規定項建築主管機關申報勘驗,惟因趕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,未能依規定項建築主觀機關申報勘驗,即先行施工,應於使照前檢附施工中結構安全鑑定,以查核是否按圖施工。
-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處理建築工程違規施工作業原則 - 植根法律網
手續: (一)未報勘驗先行施工部份,如為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得由營造業 技師及監造建築師監造並出具證明,併建築工程勘驗報告書,承 造人技師與監造人之施工勘驗報告表等簽證文件,申請補辦手續 。
- 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壞鄰房 鑑定手冊
申請單位為鑑定此建築工程之施 工結構安全與主要構造、構材尺寸、配置及使用材料品質、強 度等是否符合建築法規要求與設計圖說,茲向臺灣省土木技師 公會(以下簡稱本公會)申請前述鑑定標的物未報勘驗先行施工 部份之結構安全鑑定。
- 建築工程鑑定 - tedr. org. tw
建築工程之鑑定工作,首先必須釐清其各類問題之發生情況,以及確認可還原或可勘查、檢查之範圍,並依此擬定鑑定分析方案,最後進行鑑定分析以釐清各種問題之發生結果或原因。
-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
﹙二﹚未報勘驗先行施工部份,如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其結構安全與主要構造、構材尺寸、配置及使用材料品質、強度應經台北市政府工務局﹙以下簡稱工務局﹞核備之鑑定機構或學術機構鑑定評估符合規定,並檢具鑑定報告書申請補辦手續。
-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鑑定報告自主檢查表 - tyaa
【說明】 附件第7、8、9、10、11為未報勘驗先行施工案必須查核項目。 未報勘驗案之鑑定結果或結論,務必出現以下字句,否則會被建管處退件:
- 內政部國土署
一、承造人如有未按建築法第56條規定申報勘驗即先行動工案件之情事,基於工程之查驗、勘驗與申報乃不同之事情,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其施工責任乃在於工程查驗、勘驗而非申報,專任工人員並非申報勘驗之義務主體,僅負有「會同查核、勘驗」之義務,故未依建築法第56條規定按時申報勘驗,非專任工程人員之施工責任,爰參照行政法院判字第1154號裁判判決,本部89年10月20日台89內營字第8910985號函應予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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