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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申請急難救助|新北市政府福利補助自己查
一、設籍並居住於新北市之市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請於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: (一)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。
- 民間基金會急難救助資源窗口及服務項目-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- mohw. gov. tw
「民間單位急難救助資源一覽表」顯示民間單位提供的服務內容、資源申請方式、連絡電話及官網資訊。 民間基金會急難救助資源窗口及服務項目-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
- 社會救助-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- ntpc. gov. tw
電話:直撥1999(新北市境內使用) 或 02-29603456 地址:(220242)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、2樓、4樓、22樓及25樓 為民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08:30~12:30,13:30~17:30(國定假日除外)
- 新北市政府辦理急難救助標準作業流程說明含公所
申請救助以一次為限。但經區公所救 助後,因其他特殊情形生活仍陷入困 境,經本局派員訪視調查後確實有再 予協助之必要者,得由本局最多再予 專案核辦一次之救助。 七、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依 本要點申請救助: (一) 同一救助事項,已向本府
- 新北市政府急難救助作業要點 - 植根法律網
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,檢具急難救助申請表及下列文件,向本局或戶 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: (一)喪葬救助: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、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 謄本及死亡者之除戶戶籍謄本。 (二)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救助: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及其他 相關證明文件(如診斷證明書等)。 (三)生活救助:診斷證明書、醫藥費收據正本、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
- 民間單位急難救助資源一覽表 - 衛生福利部
針對需紓困家庭或個人,提供急難生活補助、醫療補助、長照補助、喪葬補助。 因應火災、風災、震災、重大意外事故等天災意外之緊急救助與關懷。 針對需長期關懷與照顧之弱勢家庭提供長期經濟扶助、心靈關懷,助學補助、居住環境改善等協助,並輔以支持性服務方案,輔導脫貧自立。 個人或家庭遭遇經濟困難,可以本人申請或由他人協助於線上申請、電話申請或親洽該分會社服組。 急難救助、災害救助、生活補助、醫療補助。 托育 老補助、物資提供、獎助學金(併百年樹人獎助學金專案)。 諮詢服務。 提供公私立社福機構服務資訊。 及評估。 不受理個人申請。 3 財團法人佛1 重大災難救援 光山慈悲社2 急難個案扶助,生活扶助金、喪葬會福利基金扶助金、醫療扶助等提供一次性補會 助。
- 新北市政府線上申辦-案件說明 - ntpc. gov. tw
一、設籍並居住於新北市之市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請於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: (一)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。
- 急難救助金 急難紓困怎麼申請?申請資格有哪些?哪些民間慈善團體可以申請? - Money101
《急難救助金》就是政府與地方設立救助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,家庭成員可能 失業、罹患重大疾病、失蹤或因故死亡 等,造成家庭經濟受挫,無法維持生計,此時就可以申請急難救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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